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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日期:2009-03-3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黑人发[2009]28号)和《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黑人发[2004]161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始组织申报2009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别及数量

(一)资助类别:

资助项目分为国家级资助和省级资助。资助项目类别: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资助数量: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文件精神,我校留学人员科技择优资助项目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且与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申报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所需资金,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省资助外,已经由项目利用(合作)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足额安排到位。

(二)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并已来我省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员需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或《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九份,并需提供电子版;

2、申请人须提交按照“项目内容、预期目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撰写的总结材料一份,字数要求在500字以内;

3、在国外留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5、承担项目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电子版进行审核后,连同其他证明材料统一于2009年4月2日前报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联系 人:李健伟    

联系电话:82190494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